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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2009年度四川省“争创广告行业 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“活动方案
2009年11月6日

一、“争创”活动的时间安排:

 (一)2009年11月,四川省广协对各地推荐的四川省“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进行审查评选。

(二)2009年12月,总结并表彰。

二、四川省“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评选标准:

主 要 标 准

明 细 标 准

分值

一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情况。(25分)

1、严格遵守《广告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遵守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;

10分

2、严禁广告价格恶性的竞争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、杜绝虚假广告;

10分

3、注重和谐企业建设,形成自己的企业文化。

5分

二、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,创造性的开展“争创”活动,形成浓厚的争创氛围。(35分)

1、“争创”活动要有专业人负责,有领导牵头,计划周全、目标明确、措施具体、责任落实;

5分

2、以自我宣传的为基础,加大对“争创”活动宣传的力度。

5分

3、“争创”活动自查情况要有详细的报告。

25分

三、积极参与各级广告协会组织的活动,接受行业组织的指导,服从广告管理部门的监督。(10分)

1、积极参与省广协及地方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情况;

5分

2、在2008-2009年获得各项表彰的情况。

5分

四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情况。(15分)

1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向汶川大地震中受灾地区献爱心情况;

5分

2、重视公益广告的设计、制作和发布且达到一定数量;

5分

3、申报“四川省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的单位制作、发布一条以宣传“争创”活动为主题公益广告。

5分

(五)重视广告专业人才的培养,不断加强员工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。(15分)

1、将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素质纳入了“争创”活动,进行组织和实施的情况;

10分

2、组织业务培训经常、有效。

5分

 

三、四川省“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名额分配表:

(分配名额数量按各市州公司数量的1%比例计算,成都市广协、省属公司名额单计)

 

市州

名  额

市州

名  额

成都

5家

宜宾

2家

德阳

1家

广安

2家

绵阳

5家

达州

1家

自贡

2家

资阳

1家

攀枝花

1家

巴中

1家

泸州

2家

雅安

1家

广元

1家

眉山

1家

遂宁

2家

甘孜州

1家

内江

2家

阿坝

1家

乐山

3家

凉山

1家

南充

3家

省属公司

10家

 

 

合  计

49家

 

四、“争创”活动的认定与总结表彰:

   (一)由省广协业务部负责对被推荐为“四川省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的单位进行初审;

(二)初审后的“四川省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名单提交四川省广告协会办公会议审议后批准。

(三)评审结果在《四川广告网》、《中国广告通讯》、省内部分媒体上公布,同时有选择性的设专栏刊登各当选单位的企业LOGO和对“争创”活动寄语;

(四)召开总结大会,表彰“四川省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。

附件:1、四川省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申报表.doc(申报单位填写)

      2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推荐表.doc(市州广告协会填写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川省广告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OO九年八月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