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“争创”活动的时间安排: (一)2009年11月,四川省广协对各地推荐的四川省“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进行审查评选。 (二)2009年12月,总结并表彰。 二、四川省“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评选标准: 主 要 标 准 | 明 细 标 准 | 分值 | 一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情况。(25分) | 1、严格遵守《广告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遵守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; | 10分 | 2、严禁广告价格恶性的竞争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、杜绝虚假广告; | 10分 | 3、注重和谐企业建设,形成自己的企业文化。 | 5分 | 二、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,创造性的开展“争创”活动,形成浓厚的争创氛围。(35分) | 1、“争创”活动要有专业人负责,有领导牵头,计划周全、目标明确、措施具体、责任落实; | 5分 | 2、以自我宣传的为基础,加大对“争创”活动宣传的力度。 | 5分 | 3、“争创”活动自查情况要有详细的报告。 | 25分 | 三、积极参与各级广告协会组织的活动,接受行业组织的指导,服从广告管理部门的监督。(10分) | 1、积极参与省广协及地方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情况; | 5分 | 2、在2008-2009年获得各项表彰的情况。 | 5分 | 四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情况。(15分) | 1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向汶川大地震中受灾地区献爱心情况; | 5分 | 2、重视公益广告的设计、制作和发布且达到一定数量; | 5分 | 3、申报“四川省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的单位制作、发布一条以宣传“争创”活动为主题公益广告。 | 5分 | (五)重视广告专业人才的培养,不断加强员工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。(15分) | 1、将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素质纳入了“争创”活动,进行组织和实施的情况; | 10分 | 2、组织业务培训经常、有效。 | 5分 |
三、四川省“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名额分配表: (分配名额数量按各市州公司数量的1%比例计算,成都市广协、省属公司名额单计) 市州 | 名 额 | 市州 | 名 额 | 成都 | 5家 | 宜宾 | 2家 | 德阳 | 1家 | 广安 | 2家 | 绵阳 | 5家 | 达州 | 1家 | 自贡 | 2家 | 资阳 | 1家 | 攀枝花 | 1家 | 巴中 | 1家 | 泸州 | 2家 | 雅安 | 1家 | 广元 | 1家 | 眉山 | 1家 | 遂宁 | 2家 | 甘孜州 | 1家 | 内江 | 2家 | 阿坝 | 1家 | 乐山 | 3家 | 凉山 | 1家 | 南充 | 3家 | 省属公司 | 10家 | | | 合 计 | 49家 |
四、“争创”活动的认定与总结表彰: (一)由省广协业务部负责对被推荐为“四川省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的单位进行初审; (二)初审后的“四川省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名单提交四川省广告协会办公会议审议后批准。 (三)评审结果在《四川广告网》、《中国广告通讯》、省内部分媒体上公布,同时有选择性的设专栏刊登各当选单位的企业LOGO和对“争创”活动寄语; (四)召开总结大会,表彰“四川省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。 附件:1、四川省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申报表.doc(申报单位填写) 2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推荐表.doc(市州广告协会填写) 四川省广告协会 二OO九年八月三日 |